部分省份将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确定为税额幅度下限。
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“绿色税制” 、已相继公布了本地区的环保税具体适用税额。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.4元至14元。陕西等8省明确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分别征收1.2元和1.4元。天津、福建将水污染物中的五项重金属、其他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则执行税额下限 。广东 、上海 、吉林、
个别省份对适用税额设定了过渡年限 。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 ,江苏等省份适用税额超过了税额下限的3倍 。安徽、
记者发现 ,环保标准的提升以及税收优惠调节机制等因素 ,
各有考量各地税率不尽相同
根据环保税法要求,
绝大部分省份确定的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都高于税额幅度下限。山西 、2020年及以后年度具体适用税额方案再研究决定。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.2元/污染当量,浙江、辽宁规定2018年至2019年,
记者梳理发现 ,
